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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疑答疑

大渡口经开区仙寓山安置房三期工程(一期)劳务作业分包项目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时间:2022-08-24 09:10:25  点击:

               大渡口经开区仙寓山安置房三期工程(一期)劳务作业分包项目】

                                             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1、整个项目的临时施工用水、用电设施及水电费用均由劳务单位自行承担。临时施工用水、用电设施是指从项目红线内的建设单位提供的水源点、电源点到各个单体工程作业面之间的临时用水、用电设施;临时用水、用电设施所消耗人材机费用全部均有劳务单位自行承担且符合相关国家要求;

2、招标文件中“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特别要求”及“安全管理标准化特别要求”所提及内容均为劳务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特别提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所有工作具体详细内容均按浙江盛光文明施工安全手册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企业业绩”中“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房屋建筑类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作业(或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550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每有1项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业绩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提供业绩合同和结账发票,结账发票金额汇总需不小于合同金额的80%)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投标人企业业绩须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房屋建筑类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550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须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房屋建筑类劳务作业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须提供劳务作业合同和到账凭证(须体现业绩项目名称),到账凭证金额汇总需不小于合同金额的80%;

注: 本项企业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与劳务业绩不得为同一工程,若业绩出现重复则施工总承包业绩不予加分。

    特别提醒: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项目实质性内容(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内容),进行合理报价。

 

浙江盛光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亿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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